国家**企业认定资格有8条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目录》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较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较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较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六近一年**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年内未发生重大an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企业认定程序(4步)
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认定、公示和颁发
经认定的**企业,在“**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查实处理,属实的应取消**企业资格。
公示无异议的,报**小组办公室备案,在“**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由认定机构颁发“**企业”(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